关于成立南兴镇清坭村委会集体土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2017〕90号
关于成立南兴镇清坭村委会集体土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各机关单位:
为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我镇集体土地管理水平,加强对集体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兴镇清坭村委会集体土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陈素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组长:邓南方(南兴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许德慧(镇人大主席)
郑耀东(副镇长)
成 员:林卫东(规划办主任)
陈 曼(南兴派出所副所长)
陈 涛(南兴派出所干警)
许德鸿(清坭村驻村律师)
李 学(纪委副书记)
曹益华(规划办副主任)
范一奕(南兴司法所干部)
黄希森(规划办干部)
林世标(规划办干部)
冯庆伦(规划办干部)
杨朝林(清坭村支部书记)
杨国华(清坭村委会主任)
蔡林广(清坭村委会副主任)
吴 华(清坭支部委员、村委委员)
蔡宗胤(清坭村委委员)
杨利才(清坭村委委员)
蔡悦来(清坭村委委员)
杨秋活(清坭村干部)
雷州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