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2018﹞ 64号
关于转发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消安委﹝2018﹞21号),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
南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雷消安委〔2018〕21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多次强调消防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当前,正值火灾易发多发期,近期发生的黑龙江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和我市霞山“9.18”火灾事故已经为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随着节日将近,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火灾风险增加,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区域、本行业领域节日火灾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火灾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镇(街道)、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本地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格抓好督促落实。要全力整合行政主管部门等行业监管力量,组织发动本区域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及微型消防站等力量,紧盯“八类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不放心”单位、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整治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加大“错时”监督检查力度,把警力投入火灾易发多发时段,中秋、国庆等节点,集中开展“零点”夜查。中秋、国庆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带队、联合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广泛宣传节日消防安全常识。要认真策划、组织节日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微博以及户外视频、广告牌等,通过发布公益广告、提示信息、手机短信和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等形式,普及节日防火和自防自救知识。要结合节日出行增多的特点,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和志愿者、网格员等社会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居民家庭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特别是针对电动车火灾高发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请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上报市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郁德钻,邮箱:zjlzxf119@163.com,联系电话:0759-8890691。
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