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镇(街)开展凉茶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发力,局领导靠前指导,共同加大对凉茶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凉茶领域的执法办案力度。现将3宗典型案例曝光。
1.雷州市新城陈公济凉茶店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0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雷州市新城陈公济凉茶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上述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登记案件来源并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当事人供述,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广告时未签订合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共花费了4800元,由于是现金交易,当事人无法提供交易记录。本局认定当事人发布广告费用为4800元。因当事人上述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登记案件来源并予以立案调查。2023年10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委托代理人陈某某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10月20日案件调查终结。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0元。
2.雷州市秃头凉茶店凉茶抽检不合格案
2022年7月10日,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ZF0220607073),报告显示当事人2022年6月22日经营的咽喉茶,对乙酰氨基酚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21800元。罚没款两项合计21860元。
3.雷州市雷城秃头凉茶店凉茶抽检不合格案
2022年7月10日,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ZF0220607177,No:ZF0220607175),报告显示当事人2022年6月23日经营的去热茶和咽喉茶,对乙酰氨基酚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21800元。罚没款两项合计21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