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湛市监协〔2024〕247号)文件精神,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价监竞争股会同镇街执法队在元旦春节期间持续加强猪肉、蔬菜、粮油肉蛋奶等生活物资和节日消费商品价格监测,随时掌握基本生活物资和节日消费品的价格情况,及时分析预警情况.价监竞争股检查了加强批发市场、商超、药店、旅游、交通运输的价格情况;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每到一处,执法人员发出《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告诫提醒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在客运、公交站,执法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在景区景点、执法人员要求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在医药零售店,执法人员要求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1月1日以来,局价监竞争股会同镇街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共检查批发市场、商超、药店、旅游、交通运输23间,发出告诫书24份,规范价格行为3个。到目前为止,我市商品价格平稳,市场物资供应充裕,没有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现象。没有接到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