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莫世廉、林凤平实行终身从业禁止的公告
为维护市场从业秩序,保障食品安全,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决定对林凤平、莫世廉在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领域、食品安全管理领域实行终身从业禁止,现予公告。
禁止从业人员名单:
1.林凤平,女,公民身份号码:440882XXXXXXX44001,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0882刑初566号)。
2.莫世廉,男,公民身份号码:440881XXXXXXX33133,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0882刑初101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上述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使其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