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郭艺杰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西湖大道053号金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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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方案。负责对接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并执行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运行情况。
(三)拟订全市地方储备粮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总量计划及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指导本级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财政投资项目。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四)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督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测市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和物资的政府订购和储备工作。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落实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七)组织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对口支援及跨区域合作相关工作。
(八)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九)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参与审核能源发展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问题。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方案,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政策措施、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二)推进实施全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拟订能源发展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湛江市发展改革局、湛江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宏观经济管理,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2.强化拟订全市发展政策措施、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构建全市发展规划与各类政策的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3.创新完善宏观调控,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全市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和储备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5.改革完善储备体系,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储备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各级、各类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等,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2.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上级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园区管委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园区管委会牵头拟订全市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负责牵头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上报有关工作。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园区管委会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协调管理, 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调整及相关建设发展评价工作。雷州经济开发区分为A、B、C三区,由市人民政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并按照业务接受省有关部门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园区管委会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
4.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维稳、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党组、局班子日常事务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拟订财政和金融实施方案,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实施方案,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二)综合规划股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市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上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本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市重大发展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提出市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权限内社会事业、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现代化产业等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等综合办理工作。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参与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牵头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
(四)农村经济股
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
(五)产业发展股
组织拟订产业策略,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
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判内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会同市园区管委会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全市开发区上报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开发区上报有关工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实施方案,协调推进重大项目。
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拟订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规划和统筹协调,推进建设沿海经济带西翼重要增长极、对接海南自贸港和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等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海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工作。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综合交通和民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按规定承担经雷铁路项目的落实、建设等投资管理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铁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六)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综合研判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 相关职责。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储备粮总量计划。拟订县级储备粮的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各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牵头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报市政府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负责组织全市仓储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维修。制定粮食仓储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制度,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组织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粮食专项补贴资金、基金。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各级储备粮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承储管理情况实施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协助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对粮食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粮食储备计划的执行和本辖区内粮食总量平衡落实情况。负责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承担收获粮食质量测报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承担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湛江市军粮供应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军粮供应、决算、网点布局,监督军粮质量安全,管理军供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价格股
拟订组织实施价格及收费的改革方案、起草并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承担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工作。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按分工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
(九)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股
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市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雷州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能源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本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的发展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参与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参与石油、天然气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经雷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市内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