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整治
“以租赁公司为名 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执法组:
现将《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整治“以租赁公司为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6日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整治“以租赁公司为名 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
目前,我市运输市场出现以“驰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齐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骏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租赁公司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经营行为。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运输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根据湛江市交通运输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打非治违”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合法经营、文明交通、安全运输”为目标,按照“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取缔“以租赁公司为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宗彦(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王 学(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增(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潘康庄、余勇、吴明智、黄一沙、陈日光、沈廷文、谢小文、吴玉兴、颜荣、陈景耀、曾文捷、朱景盛、曾人益、王斌、王伟明、黎龙飞、陈勋人、陈立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明智兼任。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室,办公电话:0759-8830602。
四、整治对象
1、“驰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2、“齐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骏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五、整治方式
整治工作由执法局各执法中队、执法组组织实施,各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联合执法。6月1日前各中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6月1日后可根据执法需要,跨越区域由各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整治行动采取日常打击整治和突击大行动结合的方式,各执法中队、执法组要制订周密的执法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中队、各执法组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的中心工作任务上来,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讲明非法与违规经营的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坚决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坚决禁止因行为不规范、举止不文明致使行业形象受损的情形发生。
(四)加强协调,联动执法。由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是一项艰巨而棘手的工作,各执法中队、执法组要根据实际的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合作,增强执法力量,形成打击合力,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确保行动行之有效。
(五)积极应对,保障稳定。各执法中队、执法组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制定好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并努力避免矛盾激化,尽量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确保社会和行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