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关于下达雷州市2023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报备、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雷涉农办〔2023〕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市2023年粮食生产功能区稻米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我市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建设3个储谷能力为1000吨及以上的低温储存仓。
2、补贴购置烘干能力30t的烘干机若干台。
二、申报资格
1、企业注册地:申报企业需要在所属雷州市范围内注册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企业类型:主要扶持在我市区域内的粮食加工企业,优先考虑已经与政府部门粮食签订应急保障协议书的企业、对我市稻米产业发展有较大辐射带动作用及有积极社会贡献的企业;
3、企业规模:申报低温储存仓的企业须是在建的或者已满足日烘干能力200吨及以上的企业或者拥有精米加工厂的企业;申报购买烘干机的企业须是在建或者已从事水稻烘干的企业;
4、资信状况:申报主体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等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优先考虑近三年企业信用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企业;不予考虑近两年内因财务存在问题受到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处罚或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5、经济条件:企业应具备足够经济实力,能够确保自行承担部分建设资金充足,并有能力进行后续的运营和维护。申报资料
三、申报资料
凡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主体,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高质量发展稻米产业为目标,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应包含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公司注册信息、财务报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四、补助方式
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采取“双限”适当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实施主体奖补资金最高不超于300万元。
五、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实施主体自愿报名,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拟确定的实施主体将在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3年湛江雷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稻米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六、报名地点
地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西湖大道265号)
联系人:黄薪谕,15913584634
王剑锋,13536382545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
附件:《2023年湛江市雷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稻米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第一批)》。.pdf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