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3年和2024年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服组织承担项目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遴选农服组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设上限。申报项目的农服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年托管服务面积应达3000亩以上;二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所提供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获得服务对象好评;三是能接受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四是应制定有生产托管服务标准与服务价格;五是上年度承接过同类型项目任务,能较好完成任务指标的,可优先承接本年度的项目任务;六是上年度承接过同类型项目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任务完成率低于60%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有意愿承接2023年或2024年雷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农服组织,请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申报资料要求如下:
1.雷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能力佐证材料。如上年度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登记表、轨迹图、服务合同、农机具及农机手信息登记表等;
5.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6.承诺书。应承诺不弄虚作假、未被列入失信市场主体名录;
7.照片。包括办公场所、农机具、服务现场等照片。
四、项目补贴
被选中的农服组织将纳入雷州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并可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承接项目任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服组织按要求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单季作物每亩补贴不高于60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要求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 3000 亩(只统计集中连片 15 亩以上或整村推进的服务地块面积)、服务质量达标、服务满意度达 90%的,方给予补助。
(二)经营主体或农服组织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的,不属于生产托管服务(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除外),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服务对象应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补贴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四)服务单个对象的总面积不大于50亩的,可视为服务小农户。
(五)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农服组织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六)对于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原则上要退出财政补助范围。
(七)同一服务主体单季服务同一村集体的单一作物面积,占全村该作物单季耕种总面积约50%(或服务同村农户达15户以上)的,可视为整村推进(服务的连片面积可小于30亩)。
(八)不得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重复享受相关补助。
(九)经选中的农服组织在遴选之前、项目实施周期之内实施的托管服务面积可列入补贴范围。
五、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资料,经遴选加入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的农服组织,应严格按要求落实服务任务指标。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套取政府资金行为的,将取消项目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加入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
2.雷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模板)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2日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黄伟13828226193 、肖贤冲13763041504)
附件1:粤农农计〔2023〕57号(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12页)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