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州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3-05 17:56:46
来源: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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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引导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雷州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组织。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达两年以上,工作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备,服务人员熟悉基本技能操作,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和银行账号,挂牌经营,银行信用证明等,农产品上市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拥有省级标杆家庭农场、省级标杆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作业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能力,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有履行托管服务环节相匹配的经济能力。

  (三)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设立工作人员和机具设备登记台帐、作业服务账目,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整托管服务档案、台账,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存储能力。

  (四)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运营正常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六)实施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需有与驾驶操作机型相符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机械要做到正常注册、登记、检修等。拖拉机、收割机等各类农业机械按规定需要注册登记的应当到相关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相关证件。大型农机具按规定需要加装统一厂家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系统的必须安装。

  (七)承接托管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市农业农村局出具承诺书,接收全面监管。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遴选程序

  由服务主体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审议讨论,经讨论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将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接受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从202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截止。(联系人:方良强,联系电话:0759-8895659)

  

       附件:雷州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