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15:42:34
来源: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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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8895659)。

  2021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单位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中,始终把民生、百姓放在首要位置,本着以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百姓办事的原则,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多次。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了解和实施有效监督。我单位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少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或未及时进行更新。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适时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信息、动态及非涉密文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