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本报讯 (记者何有凤 通讯员刘兴利)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出台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如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障范围,向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是2020年3至12月,在湛江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及领取期限为:1、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634元/人·月;参保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19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时限是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到各县(市、区)社保服务大厅申领,还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多个平台线上申领,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随报随审、随批随发”的要求,切实做到失业补助金快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