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及镇政府(街道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镇政府(街道办)及各部门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刑罚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
(九)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事工作警务管理和执法督察工作。
(十)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负责和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郑俊升
办公地址:雷州市雷州大道之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9-8813522
邮政编码:52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