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1.确保信息工作显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在政府信息网上审计公开栏目,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更加公开透明,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3.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信息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雷州市审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审计信息的内容较为单调,审计信息公开的质量存在差距。
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安排固定管理人员,确保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数据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提升全员综合能力,抓好落实培训工作,大力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的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2021年,雷州市审计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不断完善审计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做到了按制度规范运作,确保及时、有效、完整;所有印发的文件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信息公开类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现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雷州市审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