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现公布雷州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机构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1.确保信息工作显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加强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在政府信息网上审计公开栏目,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更加公开透明,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3.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信息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雷州市审计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于上一年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信息公开的质量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论述需加强学习;二是信息录入形式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