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雷州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办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机构设在我局办公室。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项目审计时限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政府信息系统(主要针对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
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全市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录入并公开我局信息,相关政策文件按要求公开,并配合做好相关解读、解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运行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了我局的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包括机构变动情况、部门动态和有关审计信息等。
(二)信息提供情况。
主动向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子网站还有待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
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审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局子网站建设,完善各栏目内容。
雷州市审计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