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水务局关于直接适用湛江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雷州市水务局关于直接适用湛江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减免责清单模板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2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雷州市水务局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湛江市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详见链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湛江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雷州市水务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