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结合水利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组织编制了《雷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形式、范围及工作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组织编写了《雷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市政府信息办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充实各个栏目内容。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注重了安全防范,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设置了政务公开便民措施。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开了我局的内设机构、办公电话等,方便外来办事人员。二是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者涉及本机关或个人重大利益的问题,决策(决定)前充分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三是进一步落实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这些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了解和实施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条例》的要求,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我局将信息划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信息、防汛抗旱、工程招投标、收费项目等类型。一直以来,我局坚持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有关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雷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二是开通服务热线电话:8802380和电子邮箱A8802380@163.com信箱,实行人工答复;三是通过互联网、会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我局要求相关股室对群众电话、短信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在现场解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了解,跟踪问效,抓好落实,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雷州市水务局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