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况
2026年1月18 日下午2时50分,沈塘镇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日常森林防灭火巡查中,于蜂皇路与雷湖快线交界林地发现村民宋某某在此处堆积多堆建筑垃圾并违规焚烧。该区域为林地重点防火区,临雷湖快线,周边植被密集、有供电线路,火源扩散后处置难度大,影响雷湖快线过往车辆安全。
二、应急处置情况
发现火情后,镇应急管理办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一方面第一时间调度沈塘镇专职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另一方面向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同步报告情况。随后,沈塘镇专职消防队与支援的雷州市森林消防队密切协作,迅速扑灭火源,全程未造成森林火灾及人员财产损失,成功化解安全风险。
三、违法人员警示教育
为强化警示震慑,1月19 日上午,沈塘镇应急管理办联合镇派出所对宋某某进行约谈。工作人员向其系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雷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法律法规,明确野外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危害。鉴于宋某某认错态度积极诚恳,且火情被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经综合考量,镇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对其采取批评教育的处置方式。
通过法治教育,宋某某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和危害性,真切认识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人员见证下书写检讨书,对自身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和郑重承诺。

此次事件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敲响了警钟。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措:一是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辖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强化巡查管控,加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