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基层函〔2019〕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镇、街道内常住人口(指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含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以及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任务目标
按照《广东省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要达到2019年推荐绩效目标(见附件1)。目标完成度将作为2021年补助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之一。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服务内容,认真开展项目服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到2020年目标值。要针对弱项短板,针对性开展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电子健康档案质量管理。
在免疫规划、妇幼健康、精神卫生等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未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前,要充分利用其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市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健康档案建档率。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各级医疗机构、体检中心等疾病诊疗信息、健康体检信息的联通对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和利用率。加强电子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积极推动将电子健康档案相关数据整合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逐步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2、推广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以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为突破口,优化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在我市慢性病信息上报渠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信息互通机制,推广“三师共管”的健康管理模式,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共同完成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建档、随访等健康管理工作。家庭医生团队应发挥全科医生的主导作用和护士、公卫人员的协同作用,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合在诊疗间开展。
3、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要落实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面向贫困人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加强孕产妇管理。重点做好早孕建册、孕前管理及产后访视。要发挥“两癌筛查”、叶酸发放、优生优育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契机,积极开展孕前管理,提高我市早孕健康管理服务质量与管理率。
(二)全面铺开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
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按国家和省各专项实施方案执行。各基层医疗单位、市级各专业机构要对照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对新划入项目要明确相关业务科室负责项目实施,专业机构要加强专项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2020年要全面铺开该项工作。
(三)理顺镇村权责。
各卫生院按照局印发镇、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根据各卫生站服务能力制定镇、村职责分工方案,落实不少于40%任务交由村卫生站承担,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资金。今年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强化绩效评价。
切实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确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村卫生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诺制”,由乡村医生根据自身实际,承诺完成可承担的项目任务,乡镇卫生院按月/季度对乡村医生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并发放相应经费补助。
(五)加强日常督导指导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相关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
(六)加大宣传力度
持之以恒开展项目宣传,着力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2019年度湛江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我市群众知晓率低,排名倒数第一,充分说明我市存在宣传力度不足,深度不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多样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充分利用我市建设的智慧基层信息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内容等方便群众查询,提升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