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单位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中共雷州市委办公室 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全省、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带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医疗卫生单位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卫生健康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唐文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位豪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敬 党组成员、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黄仕平 四级调研员
吴 勇 一级主任科员
周锋武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爱卫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何位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局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决策和决定,研究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市、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成员职责:结合各股室职责及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推进和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推进局机关办公场所、宿舍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宣传教育股。负责推进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3)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推进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4)医政医管股。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农盐场医院、采供血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5)妇幼健康股。负责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6)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推进疾控机构、精神病和职业病防治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7)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负责推进卫生监督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8)财务股。负责保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重点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
雷州市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场所以及管辖宿舍区(含有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区域。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1月-12月)。成立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雷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同时,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等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在医疗卫生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单位内增设区分标识明显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桶),确定垃圾收运处置途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不定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同时,积极配合所属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3.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1月-12月)。基本建成体系完善、硬件设施齐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紧密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模式。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一)分类类别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1.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3.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4.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二)分类标识设置要求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应在适宜的地方摆放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桶),其中蓝色标准桶收集可回收物,红色标准桶收集有害垃圾,绿色标准桶收集厨余垃圾,黑色标准桶收集其他垃圾,并张贴统一标识。
(三)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
2.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做到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四)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厨余垃圾处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与厨余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厨余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有条件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要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建立投放设施。畅通转运渠道,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划分标准,设置投放、临时存储场所,张贴分类标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建立回收等级、巡查记录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在办公室、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机关食堂必须配置密闭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须设置独立投放设施。积极协调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电子屏及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培养主动分类的好习惯。
(四)确保资金到位。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定期公布工作进度,落实奖惩。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活动考核,不断把医疗卫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口号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口号
1.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2.参与垃圾分类,保护地球家园。
3.学会垃圾分类,拒绝乱丢垃圾。
4.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
5.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
6.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7.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
8.家里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
9.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10.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11.众人一条分类心,垃圾也能变成金。
12.垃圾分类我能行,绿色生活我先行。
13.参与垃圾分类,争当文明市民。
14.垃圾可变宝,分类更环保。
15.垃圾分类放,环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