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雷州建设,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通过实施七大类18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服务格局科学合理,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建设健康雷州,打造卫生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各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服务能力。
1.升级建设2所卫生院为县级综合医院。将雷州市附城镇卫生院和乌石镇卫生院升级建设成为中等水平的县级综合医院,使其成为区域次级基本医疗卫生中心。2所卫生院升级改造建设后,第一名称仍为卫生院,加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牌子。
2.升级建设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县级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8张的要求,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升级建设、配备医疗设备,补齐床位缺口,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规模;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二)全面提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争取上级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及医疗设备配置,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争取到2019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设备配置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标准。
4.全面开展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在省财政对我市416个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予以补助的基础上,实现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公建规范化卫生站(2016年建设19个、2017年建设72个、2018年建设200个、2019年建设125个),承担起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中医药服务、康复等职责。
(三)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
5.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2017年至2019年每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和助理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下同)9名、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全科医生98名,三年共培养全科医生294名以上,到2020年实现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名。
6.落实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省下达我市并每年招收的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19名,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入学前签订协议,毕业后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工作六年,着力为基层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临床医学人才。
7.加大儿科医师、产科医师和助产士培训力度。2017年至2019年每年培训产科医师及助产士16名,转岗培训儿科医生5名,着力解决产科、儿科医生短缺问题。
(四)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
8.提高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将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纳入乡镇工作补贴统一实施,并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省财政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其中省级财政对各县(市、区)按50%比例配套资金,我市另行配足资金。2018年,该项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资金配套方案待省出台标准后另行确定。
9.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奖励制度。2017年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省财政按照实际编制数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2万、1万元的标准核拨事业费外,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实行“两自主一倾斜”,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力争到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40%以上,实现基层医务人员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两相当。
10.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标准。2017年起,省财政对我市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行政村2万元。
11.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2017年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财政对每个特设岗位每年补助6万元,吸引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2.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以后每年增加5元,到2021年达到人均70元。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
13.完善各医疗卫生单位急救服务体系。通过推进我市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补齐急救医疗体系发展短板,初步改变县级院前急救机构业务用房短缺、急救车辆和设备不足等状况。院前急救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急救医疗指挥计算机调度系统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市域内120系统救护车配置数量达每5万人1辆,其中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
(六)推动医疗联合体和对口帮扶体系建设。
14.深化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推进县镇一体化改革,完善《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改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体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卫生信息化为支撑,不断深化县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落实统一人事管理,探索人员统筹使用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
15.加大城市医院对口帮扶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力度。制定全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规划,完善二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体系,实现二级医院对口帮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医疗卫生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的能力建设。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下基层。
(七)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16.建设雷州市卫生计生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设雷州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联结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17.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远程医疗平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平台,与县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平台融合,并延伸到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何培烈为组长、卫计局邓有权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局负责人组成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目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目建设,研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在1个月内逐个项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时间表、路线图,排兵布阵,加快推动各个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涉及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中医药以及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林业等多个部门,我们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采取集体办公、并联审批等方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规划选址、环境评价、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查、人防审批、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的进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资料、相关技术文件等准备,为有关部门履行审批、加快进度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尽快开工。要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尽快形成服务能力。我们要根据升级建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级别与功能任务需要,制定医疗卫生人才配置规划,通过本地人才培训培养、外来人才引进、对口支援等综合措施配置人才,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需求。要着眼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加快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我市政府积极承担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主体责任,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健全基层卫生投入机制,将所承担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落实本级政府支出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强化抓落实意识,建立台账制度,逐条逐项推动工作落实。从2017年8月起,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各县医疗卫生单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局汇总情况后,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各地。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进度滞后、未实现任务目标要求,坚决按照有关规定问责主要领导。各地要严把工程质量关,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成百年工程,切实把好事办好,以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强化廉政建设。实行项目质量和廉政建设终身负责制。制定项目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围绕基建程序、招标采购、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防控点,规范项目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安监、质检、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廉政建设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