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创新服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用1年时间,通过扎实有效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加快乡村一体化体系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底试验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省指标要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创建范围
根据“组织领导有力、业务基础扎实、人员分配合理、服务人口适当”的原则,决定选取南兴镇为湛江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示范点,北和镇为雷州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示范点。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倾斜、指导到位等方式将其打造成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新亮点新名片。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示范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雷州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邓有权
副组长:王淑珠
成 员:李森、卓彪、庄琼、朱宗华
(二)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王淑珠
副组长: 李森
成 员:陈汉、蒋汝、何悦渊、卓彪、庄琼、朱宗华、莫伟智、吴强、曾春光、黄俊、郑康圣、陈焱建、刘湘、陈娇霞、苏伟明;
四、主要任务
(一)以增强业务素质为前提,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培训,使示范点乡村两级公卫人员熟练掌握《规范》的要求和服务技巧,提升服务能力。
(二)以实现工作常态化为措施,将示范点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有机结合,厘清工作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建立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以展现我市项目工作亮点为目标,通过在示范点真实、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三大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受益人群覆盖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示范点建设是我市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实化工作措施。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由领导牵头、专业技术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局将对示范点建设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重点保障。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完善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建设如期达到标准。
(三)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技术指导小组要全程参与示范点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