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日期: 2026-03-02 17:32:48
来源:雷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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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问:用人单位未及时、如实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予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如何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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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哪些申报类型?

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分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和年度更新。完成初次申报后每年需更新一次内容,还要注意变更申报的情况。

初次申报:新建的项目(企业)进行初次申报。

变更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企业规模、行业分类、经济性质发生变化的;主要产品种类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关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大类)发生重大变化的。

年度更新:用人单位须每年对申报内容进行年度更新。


问:哪些机构可以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

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及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相关机构。


问:雷州市用人单位可以就近到哪些医疗机构可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答:可以到雷州仁康医院、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


问:雷州市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问题,怎么办

答:可以向雷州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股进行咨询或反映,咨询电话:0759-8848859。



附件:职业健康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