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龙门镇梁当烟花爆竹零售点:
你零售点(陈晓静)2021年3月12日交来“关于终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我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办理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雷州市龙门镇烟花爆竹零售点(陈晓静)已终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现决定依法注销雷州市龙门镇烟花爆竹零售点(陈晓静)于2021年1月14日,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粤)LS〔2021〕02562)。
二、雷州市龙门镇梁当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停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规定,雷州市龙门镇烟花爆竹零售点应从即日起停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联系人:袁兰荣,电话:8668566,邮箱:ajj88135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