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公告
2021年8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予雷州市东里镇同记副食店等4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零售)许可证(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请雷州市东里镇同记副食店等4个烟花爆竹销售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公告。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雷州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公告(2021年8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