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服务采购公告
为做好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现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采购普查工作前期服务,有关需求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按要求为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普查办)制定《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工作成果:《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
(二)编制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预算,按要求审核各有关单位提交的单项普查工作预算、汇总形成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预算。(工作成果: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预算、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预算)
(三)制定风险普查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成果:《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针对市普查办成员单位和各镇街组织不少于2场培训)
(四)按要求开展普查工作调研等。(工作成果:有关调研分析材料)
(五)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安排不少于3名具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验的人员驻点在雷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驻点人员在驻点期间应服从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的管理。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个月,自签订服务委托协议开始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有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市县级项目经验优先。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参考已实施本省其他地市情况,结合雷州实际,设定最高限价为6.8万元,为保证服务质量,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4.38万【依据《2020年广东省统计年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9年)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5333元,即平均14611元/月。本项目要求3名人员驻点工作1个月,人员成本共43833元】。项目资金为市财政专项。
(二)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格形式,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座谈调研费用、方案编制费用、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劳务费、资料编印费、税费等)。
五、投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普查试点业绩证明材料、工作策划方案、计划安排驻点人员信息、报价材料等。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所有资料请用信封或档案袋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广东省雷州市雷南大道供销大厦。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9-8662566。
(四)投件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五个工作日17:30截止。
(五)投件未密封、或逾期未收到的投件均为无效投件。
六、确定中选供应商方式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在有效投件(符合供应商资格,且投件有效)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选取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县级项目业绩较优的一家作为中选供应商),在公示后签订服务协议。
雷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服务采购公告(1).pdf
雷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