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竹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1-02 14:45:52
来源:本网
文字:【 访问:-






松发〔201951



关于印发《松竹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

松竹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松竹镇委员会

                             松竹镇人民政府  

           2019530





松竹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贯彻落实委、政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马兴瑞省长2019330日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珠海现场推进会的讲话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战场,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目标任务。围绕政府的工作总体部署,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

20196前,60%以上行政村(含省定贫困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

2019年年底前,全部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2020年底前,全镇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基本原则。各村根据自身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坚持点面结合、连线连片,坚持立足村庄、梯次创建,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坚持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坚持长效管护、持续发展,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重点任务

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简便实用、宜居宜业生态的原则,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化村庄布局,实现连片统筹安排村庄道路、集中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标准卫生站、文体活动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和民主议事机制的作用,参与规划编制。到2019年年底,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基本全覆盖。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按照政府制定的《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精神,全面启动“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拉乱接。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污水,重点加快省道两旁、中小河流沿线和邻镇交界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房风貌整治。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落实乡村“一户一宅”和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规范农民建房程序。实行风貌管控,对新建住房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严格审批。优化村庄布局,有序整合边远分散自然村落,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圩镇、城集中居住。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依据村庄规划,对现有农房进行除险加固、外立面整治,对整村推进、连片整治的适当予以奖补。加快推进省道、中小河流沿线革命遗址和邻镇交界村庄农房整治,实现农房风貌相对统一、建设安全、舒适、各具特色的村庄。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通过“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落实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各村根据实际需求,每个自然村配备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有条件的村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入河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20198前,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保洁队伍稳定、监管制度完善,村庄保洁覆盖面和行政村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和资源化利用率达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

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各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处理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对城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常住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常住人口规模较小、边远区的农村采用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农村排污监管机制,落实饮用水源、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辖区内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优先治理主要河流干流沿线村庄污水。2020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实现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进厕所粪污、禽畜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2020年年底前,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推进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化。以创建“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为目标,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水泥、砂石、砖石等路面材料,全面推进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村委会通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3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造不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通行政村公路和公路危桥。支持具备条件、满足农产品运输需要的村道拓宽、提档升级。2020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1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推进村庄集中供水。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供水管网,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监测水质,防止水源污染。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加大中小河流和乡村水体生态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2020年年底前,完成既定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

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结合村庄整治,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围绕“一村一品”、“一一业”工程,挖掘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连片规划,连片开发,打破村域界限,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名、优、特、新”产品。结合脱贫攻坚通过积极引导和可持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富民产业,因地制宜,采用“贫困户+合作社+公司+基地”产业扶贫模式,合作双赢、示范带动和联动脱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开展“造血式”扶贫。启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培育一批集聚效应强的多层次涉农电商平台。积极引导农产品“上网触电”,促进农产品进城与农资下乡双向流通。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把农村基层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农村党员亮身份、做表率,推行农村党员评量定级量化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

十一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引导农民积极投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鼓励群众民主协商,倡导村内环境整治和村庄公益建设,该由农民自行负担的拆旧、青苗、误工等费用由农民自行筹资解决。鼓励农民带头人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申报制度,凡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党组织通过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讨论,村党支部委员会审定,向镇、申报,做到先申报后补助、不申报不补助。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十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乡贤重点捐助建设和改造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参与村庄规划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整村或连线连片乡村建设和运行管护。鼓励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志愿者行动,联系指导和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广泛宣传为村庄整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乡贤、社会人士,以适当方式给予精神鼓励。及时公布和通报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和捐助项目的建设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委实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管等全过程,激发各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在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

(二)整合部门资源。整合各部门涉及村庄建设项目,包括特色小镇、文明村、生态村、法治村、平安村、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纳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鼓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机制。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提升项目建设成效。简化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资金使用违法违纪行为。严禁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资金按规定用到项目上,使项目建设成效得到保障。

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各村、机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镇成立两个督查组,一是由镇农业办、规划建设办、组织办、纪委等部门,组成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组,二是成立由镇人大办公室负责牵头全镇人大代表的巡查组,成员从全镇人大代表中抽调,负责对各村进行巡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