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以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石镇烈士陵园、北和镇烈士陵园、谢鼎烈士纪念碑、纪家镇烈士陵园、冯克纪念碑、革命烈士纪念碑(欧汝颖)、八烈士纪念亭、吴伦奇烈士纪念碑、唐士庆烈士纪念碑、薛明仁烈士纪念碑等10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乌石镇烈士陵园
地理位置:雷州市乌石镇S290线雷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旁。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乌石镇人民政府。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以雷州市乌石镇龙乌线(S290线)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7012GB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1690.94平方米;其四至:东至省道s290,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保护范围:面积2045.55平方米。
二、北和镇烈士陵园
地理位置:雷州市北和镇北和市圩新和路敬老院内。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北和镇人民政府。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以雷州市北和镇北和市圩新和路敬老院内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3026GB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1720.33平方米;其四至为:西至北和敬老院围墙,南至围墙空地,东至围墙空地,北至围墙李忠住宅的土地一宗给北和镇烈士陵园建设使用。
保护范围:面积1753.26平方米。
三、谢鼎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雷州市北和镇交寮村东田河岭。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北和镇人民政府、北和镇交寮村民委员会 。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以雷州市北和镇交寮村东田河岭(谢鼎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3034JA01000)宗地红为基准线,面积266.00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空地,西至坟场,南至公路,北至空地。
保护范围:面积957.17平方米。
四、纪家镇烈士陵园
地理位置:雷州市纪家镇纪家圩沿河西路。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纪家镇人民政府。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以雷州市纪家镇纪家圩沿河西路(纪家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02042GB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1609.36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沿河西路,西至镇卫生院围墙,南至无名路,北至镇敬老院大门。
保护范围:面积1644.54平方米。
五、冯克纪念碑
地理位置:雷州市南兴镇夏初村。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南兴镇人民政府、南兴镇夏初村民委员会。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南兴镇夏初村(冯克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0009JA01000)宗地红线为其准线,面积405.52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桉树林,西至村篮球场,南至村文化公园,北至桉树林。
保护范围:面积422.56平方米。
六、革命烈士纪念碑(欧汝颖)
地理位置:雷州市南兴镇岭高村。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南兴镇人民政府、南兴镇岭高村民委员会。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南兴镇岭高村(欧汝颖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0011JA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545.79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桉树林,西至桉树林,南至桉树林,北至桉树林。
保护范围:面积565.95平方米。
七、八烈士纪念亭
地理位置:雷州市西湖大道37号雷州市西湖公园园内。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雷州市西湖街道办事处、雷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西湖公园园内八位烈士纪念亭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19034GB02001)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189.50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公园内建筑路,西至园内湖边路,南至园内建筑路,北至园内绿化带。
保护范围:面积200平方米。
八、吴伦奇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雷州市沈塘镇罗家村六仔坡。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沈塘镇人民政府、沈塘镇罗家村民委员会。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沈塘镇罗家村六仔坡(吴伦奇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06015JA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205.06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黄雷公路,西至罗家村六仔坡地,南至罗家村六仔坡村,北至罗家村六仔坡。
保护范围:面积212.65平方米。
九、唐士庆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雷州市沈塘镇揖花村。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沈塘镇人民政府、沈塘镇揖花村民委员会。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沈塘镇揖花村(唐士庆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06022JA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面积84.28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揖花村口小广场,西至揖花村农田,南至392线道路,北至揖花村农田。
保护范围:面积149.35平方米。
十、薛明仁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雷州市沈塘镇居蕉村委会居梅上村。
保护管理单位:雷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沈塘镇人民政府、沈塘镇居焦村民委员会。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红线:雷州市沈塘镇居蕉村委会居梅上村(薛明仁烈士纪念碑)宗地图(宗地代码:440882006005JA01000)宗地红线为基准线,面积215.69平方米;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居梅坑,西至居梅村坡地,南至居梅村坡地,北至居梅村坡地。
保护范围:面积227.82平方米。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