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雷州市乌石镇委员会文件
乌发〔2021〕258号 ★
关于调整2021年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工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刘 标(党委书记、党校校长):负责镇党委全面工作。
林 桑(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协助刘标同志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梁之杨(人大主席人选):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办、规划建设办,负责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生态文明村建设、港区环境卫生、供电、道路建设、危房改造工作、通讯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邓生(党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扶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土地确权、林业、水利、气象、生猪、海洋与渔业、中心渔港、改水改厕、农村“三资”管理、新农村建设、环保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谢林学(党委副书记):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综治调处、禁毒、扫黑除恶、打私、反诈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符陈法(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三防、防灾救灾、烟花炮竹、工业企业、应急处置、消防、地质灾害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姚光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办,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以及村务政务监督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吴荣高(党委委员):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党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文物保护、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吴锦涛(党委委员):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党群、组织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人事工资、档案、党校、关心下一代、组织人事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廖志钦(党委委员):分管财政经济发展办,负责武装,统计与经济考核、人口普查、财税、审计、发展改革、经贸、招商、对台商业贸易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林琰佳(副镇长):协助符陈法常务分管党政综合办,并负责疫情防控、妇联等工作。
陈兆胜(副镇长人选):分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殡葬、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协助做好辖区内交通干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莫宗奇(副镇长人选):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六乱”、市场监管等相关分管部门职责工作。
杨成坚(人大副主席人选):协助梁之杨同志分管人大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郭 再(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工作,协助符陈法常务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谢 也(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莫宗奇同志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邓 弟(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廖志钦委员分管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
中共雷州市乌石镇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