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街道河湖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河湖清漂保洁力度,巩固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成果,切实改善我街道辖区内水环境,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雷州市2023年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雷河长办函〔2023〕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江河湖库等各类水域水面漂浮物集中打捞整治工作,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影响城乡环境的河湖脏乱差问题,大力提升河道景观水平和城乡人居环境水平,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和“总河长令”,结合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回头看”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 的原则及雷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雷州市2023年第二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在全街道河库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实现河库无乱堆垃圾、水域内无明显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水环境持续改善。
三、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街道社区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进行:
2023年9月15日至10月4日,集中开展辖区内河流域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重点排查建成区河湖水系,农村小沟渠、小水库、小山塘等小微水体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摸清漂浮物数量、来源、分布等情况,并开展清漂保洁行动。10月5日至10月15日,各社区、各相关单位配合街道办做好重点水域漂浮物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河岸垃圾不入河、支流水浮莲不入干流,巩固清漂专项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协助配合职责,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配合街道开展清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流域片各社区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水域水面漂浮物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配合街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辖区内的水域清理工作方案。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建立跨界河湖冶理联防联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跨界河流区域协作,积极探索跨界河流水面漂浮物阻隔的有效措施,减少上下游干扰,积极解决有关问题,如社区级无法解决,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街道河长办统筹协调处理。
(四)开展日常清理。除实施集中清漂行动外,流域片各社区要按照《关于在全市江河湖库建立清漂保洁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河湖清漂保洁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河道及周边垃圾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河道及周边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巡河制度和河湖保洁制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垃圾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街道河长办将不定期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河长制工作宣传,同时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群众维护河道清洁的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和监督水面漂浮物工作,形成浓厚的“河道保洁、人人有责”全民参与氛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清理行动得到群众支持,让群众满意。
(六)加强督导检查。本次专项活动结束后,街道河长办将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跨界,河道清理整治成效情况,不定期对社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七)总结工作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流域片各社区会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雷州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