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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办政府机构
新城街道办政府机构 | |
单位名称: | 雷州市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雷州市广海北路46号新城街道办事处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辖区发展。拟定本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下放管理职权的承接工作,推进街道数字政府及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土地流转、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会延伸。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执行上级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完善居民议事机制,拓宽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负责辖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领导成员信息: | 邓广杰: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符海波: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邓广杰同志抓街道全面工作,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财经工作。 邓 春: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人大、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城市更新、调处、地名编制、工会等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 陈 盛:党工委副书记,协助邓广杰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和处理街道党工委日常事务,负责党群、党史、党史学习教育、党校、共青团、妇联、联系政协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陈 冶: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含消防、三防)、交通、电力、通信、气象、地震、值班值守,灾情收集、统计、报送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林 胜: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军民融合、党群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民政、社保、医保、基层政权、殡改、劳动保障、就业、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残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防疫、退役军人事务、机关、教育,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刘艳霞: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 许康成: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党校副校长、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610办、国家安全、打私、反诈、禁毒等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协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 李贤捷: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党校常委副校长,负责组织人事、统一战线、关工委、社工委、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财税、金融、国资管理、审计、统计、人口普查、供销、粮食和物资储备、“三资”管理、科技、科协、商务、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工业、非公经济、信息化、发展改革、扶贫、农机、水利、渔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整治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 梁利军: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执法管理、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创卫、市场监管、烟草、打假、市场物业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 |
值班电话: | 0759-8810333 |
传真: | 0759-8810333 |
邮政编码: | 524200 |
电子邮箱: | xincheng2006111@163.com |
受理投诉部门: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受理投诉电话: | 0759-8810333 |
内设机构: | 新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10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负责联系市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负责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负责联系驻本街道各级人大代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 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组织所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协助所在辖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接待和 受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街道党工委交办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 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社区事务监督工作。接受街道党工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 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 常工作。负责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 济工作以及基层政权、殡葬、敬老院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村(社 区)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 医保参保、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培训、就业等工作。负责做好开展辖区内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职业病防 治、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无偿 献血、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教育、 旅游、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负责数字政府 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法制宣 传教育、村(社区)戒毒、禁毒等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承担辖区黄、赌、毒、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专项斗争工作。负责做好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依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及处理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街道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安全生产、水务、 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社区居民非 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街 道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 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 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 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城市 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 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农 村办公室)。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街道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社区“三资”管理。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居委会各项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措施。负责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村(社区)收入持续增加等工作。承担暖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等工作。负责统计、人口普查等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编制执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 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 射安全等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生活污水以及机动车等的污 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 单位、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 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调查处理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 破坏事件。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 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 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渔业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公共 信息服务和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 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林渔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 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农业发展、产业培育、农 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扶贫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和基本农田管理以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多种经营的 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推动社区农业发展,统 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社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区文化、 基础设施和社区治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涉农工作。负责社区 居民承包地、宅基地改革、社区土地流转登记等工作、负责辖区 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动植物疾病的预防和控 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居民厕所无害化 改造工作,配合做好社区公厕建设。承担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工作。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 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协 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 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做好违法占地和 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辖区危房改造工作、土地 纠纷等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社区居民实施门前三包,检查监督环 境整治“六乱”现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国有土地违法及违 章建筑(含社区居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督管理工作。配 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名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负 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交办 的其他事项。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 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和 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 练,统筹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灾情收集、统计、报 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指导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事件进行处置的 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 治,化解安全风险。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分别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工委委员担任,日常工作分别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
下属单位: | 雷南社区、天和社区、昌大昌社区、新城社区、鸿信社区、金碧园社区、水店社区、新园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