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雷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雷州市医疗保障局网页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170号,邮编:524200,电话:0759-88392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2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了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
202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50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部门文件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人类型为自然人,已按照相关要求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并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质量、数量以及多样化等方面比去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然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仍有提升的空间,存在“漏公开”的现象。
今后,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股室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全过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审核流程,落实公文公开标识属性,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全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充分发挥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给予规范指引。
(五)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整合建设,整合资源,深化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发挥新媒体等平台的优势,不断完善网络舆情回应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