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工作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23-11-16 10:15:17
来源:雷州市英利镇人民政府
文字:【 访问:-

  各村(居)委会、镇消安委成员单位: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2023年度工作清单》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雷州市英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 1日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镇党委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镇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双主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要求,组织或委托分管副镇长组织学习、贯宣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将消防重点工作和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和政府民生工程,召开镇党委、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督促镇各行业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或委托分管副镇长对消防工作考核被评为“一般”和“较差”等次或被“一票否决”的,或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五)推动落实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与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会分别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隐患治理体系。

  (六)适时出席每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到镇消防救援中队调研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担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协调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八)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政府日常督导检查和述职内容,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分管消防救援工作的副镇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要求,受镇委书记、镇长委托组织学习、贯宣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协助镇委书记、镇长综合协调本地区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落实消防工作的情况。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督促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出台支持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对消防工作考核被评为“一般”和“较差”等次或被“一票否决”的,或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村(居)委会和镇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五)出席每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到消防救援部门调研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担任年度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视情担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本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七)担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八)按照“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运行机制”原则,推动建强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三、镇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要求,组织分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定期听取并研究部署分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分析研判分管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组织工作检查,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督促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行业领域监管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四)督促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五)适时对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领导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六)协调推动在分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消防工作监管职责。

  (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2023年度工作清单

  2023年,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消安〔2023〕2号)及我镇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双主任)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掌握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针政策和新时期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二)组织学习、贯宣《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将消防重点工作和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和政府民生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四)在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带队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辖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五)组织或委托分管副镇长对2023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和镇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六)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与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会分别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隐患治理体系。

  (七)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政府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述职内容,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八)根据实际情况出席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到镇消防救援中队调研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至少出席1次季度性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十)推动开展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达标工程,按照“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运行机制”原则,建强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十一)推动完善全镇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标准、运行机制、保障办法和管理制度,督促各村(居)委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加强消防工作体系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消防工作机构和人员,初步形成“简约、协同、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二、分管消防救援工作的镇市长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针政策和新时期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二)受镇党委书记、镇长委托组织学习、宣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每季度召开全镇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四)在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带队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五)对2023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领导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六)出席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到消防救援部门调研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担任年度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视情担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辖区各部门持续深化省、市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单位整治,指导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八)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完善全市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本市实际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标准、运行机制、保障办法和管理制度,督促各村(居)委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加强消防工作体系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消防工作机构和人员,初步形成“简约、协同、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九)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推动制定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寄递渠道、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出租屋、校外托管等新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分工,并对工业企业、市场等涉及多部门联合监管等领域明确具体牵头行业主管部门。

  (十)组织开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达标工程,按照“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运行机制”原则,建强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十一)对2023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辖区和分管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十二)出席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到镇消防救援大队调研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一)组织分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掌握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针政策和新时期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二)组织分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每季度至少赴基层开展1次调研或督导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报告,分析研判分管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工作督查,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每年组织1次工作督查,督促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行业领域监管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在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带队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五)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领导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六)协调推动在分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消防工作监管职责;协调分管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寄递渠道、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出租屋、校外托管等新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分工,并对工业企业、市场等涉及多部门联合监管等领域明确具体牵头行业主管部门。

  (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各村(居)委会干部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年度工作清单基础上,按照各自消防安全责任执行并落实的同时,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标准、运行机制、保障办法和管理制度。按照2023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和2023年全镇消防工作意见要求,各村(居)委会推动明确专门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承担指导村(居)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任务;推动明确消防工作人员,初步形成“简约、协同、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村(居)委会牵头制定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并报镇消安委备案。涉及新兴业态的,按照“谁火灾风险高,以谁为主”原则,由村(居)委会明确行业属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年内,各村(居)应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