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英利镇处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8-16 11:32: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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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府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英利镇处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

患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监管工作,防止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有效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覃斗镇处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应急预案,现印发于你们,请严格按照预案认真贯彻执行。

  

 

 

 

                                                        雷州市英利镇人民政府

                                                        2018522

 

 

 

英利镇处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指导和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监管、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对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结合英利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英利派出所开展的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和英利镇卫生院开展的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建立政府牵头,公安、卫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管理对象

我镇辖区内实有人口中各类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主要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也包括发病时丧失自知力或丧失自身行为控制力,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行为的其他精神障碍患者。

三、组织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程会荣书记为组长,邓斯文镇长为第一副组长,曹康文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镇综治办、镇民政办、镇社会保障所、英利派出所、英利卫生院等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曹康文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法冲同志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监管工作小组,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为分片在本辖区卫生院的医生、分片在本辖区的民警、村委会干部等组成。

四、部门职责

综治办: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处置和指导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并共同界定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倾向的不稳定因素,督促各村(居)委会或机关单位协助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和运送工作。

派出所:负责采取强制和半强制措施,在监护监管工作小组的配合下,制服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并协助送往医院。

社会保障所:协助解决相关治疗费用等。

村(居)委会:排摸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确定或调整监控对象;建立监管组织,落实监护人员,明确责任;联系卫生院医生,走访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确定待送病人,做好亲属工作,必要时获取书面委托;组织力量,做好送医院工作。

卫生院:及时走访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调整用药量,提出是否送医院治疗意见,联系上级相关医院,落实床位,做好病人亲属的劝送工作。

五、突发事件防控与报告

(一)监控

建立镇、村(社)委会、家庭三级监控网络。镇一级以综治办、社会事务部、卫生院、派出所、边防所为主,掌控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村一级以社区干部或党员、按照就近、逐个监控的原则,三人以上一组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监控;家庭以落实监护责任为主,保护精神病患者,避免患者自伤,预防和制止患者危害他人和社会,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病人病情,根据医学建议,主动或协助社区做好送病人去医院接受治疗。

(二)报告

发现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相关村(社)委会应在1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向镇综治办报告及派出所。

群众或辖区内机关单位发现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报告所在村(居)委会或镇综治办。

六、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分为两级:一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二是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一)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处置。

原则:以各村(居)委会处置为主,派出所、边防所、综治、民政、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程序:

1、各村(居)委会提出处置意见,报镇综治办同意;

2、各村(居)委会做好病人亲属劝送工作,或者获得书面委托;

3、卫生院医生向卫生院报告,并联系医院,落实床位;

4、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可向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

5、现场处置人员:镇综治办人员,卫生院医生,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社区民警。

6、护送人员:辖区民警、卫生院医生、社区干部、病人亲属。

(二)对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障碍患者处置。

原则:以派出所处置为主,各村(居)委会、镇综治办、镇民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程序:

1、派出所对现场作出处置,各村(居)委会提供情况并及时报告镇综治办;

2、各村(居)委会协助派出所、“120”做好病人抢救工作;

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手段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4、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可向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

5、现场处置人员:派出所民警、镇综治办人员,卫生院医生,村(居)委会主要领导。

6、护送人员:辖区民警、卫生院医生、社区干部、民政办工作人员、病人亲属。

七、其他事项

(一)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依照法律和条例,应由其看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各村(社)委会应根据本预案,落实具体处置办法。

(三)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