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镇内控管理制度
日期: 2021-11-16 16:59: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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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规范英利镇内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经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机关单位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规章制度,结合英利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原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制度包括资金审批制度、旅差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五部分。

  四、本制度与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资金审批制度

  (一)镇实行财经一支笔审批制度,部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统一由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管理。

  (二)基本账户资金提取流程:各部门若有资金提取或转账需要,需提前将相应资金提请资料呈送镇主要领导审阅,且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财务人员才能提取或转账。

  (三)开支审批权限

  1、经常性开支(含非财供人员工资、车辆油料、办公费用等)根据资金用途,由各办分管领导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1000元以上资金使用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1)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由相关办公室分管领导送镇长审阅同意后,由镇长签批。

  (2)10000-30000元(含30000元)由相关办公室分管领导送镇长签批后,书记签阅。

  (3)30000元以上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由镇长签批。

  2、民政部门扶贫救济资金签批

  扶贫救济资金要专款专用,由民政部门严格把握有关程序,报镇长或书记批准后拨款。

  3、专项资金开支签批

  专项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由主管部门做出资金使用计划或建议意见,由分管领导把关,再报送镇主要领导审批及签批,签批通过以后再按照资金签批权限进行开支。

  第三部分:旅差管理制度

  1、有出差任务的办公室,在干部出差前,需由相应办公室主任提前以短信形式向镇党政办报备;干部职工出差回来后,党政办会对照相关会议、公务活动通知进行审核,其中,出差呈批表需由本办分管领导签名及本办人员签证明人,差旅表需由党政办负责人签复核人,再由镇主要领导签批。审核通过后本人则可持差旅表、出差呈批表、出差佐证材料、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向财会报销旅差费。

  2、需到英利镇辖区以外送、拿文件的,须向党政办汇报,统一由党政办协调安排。未经党政办安排的私自送、拿文件行为一律不予以报销。

  4、出差伙食费用按照出差工作时限给予适当补助,出差时间为半天时间的,按照伙食补助费的一半给予报销;出差时

  间为一天的,全额补助一天的伙食费用。

  5、差旅费标准严格按照《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部分:公车管理制度

  1、英利镇党政办是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能部门,坚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的,要提前一天报备党政办,经党政办安排调度用车,用车前需到党政办领取钥匙,同时登记用车台账,用完车需及时将公车钥匙交回党政办。

  2、英利镇公务用车的调度和使用,遵照《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服务规范(试行)》执行,一律按照管理信息平台公务用车调度和使用流程进行用车。

  公务用车调度和使用流程:(1)在使用公车前需先报党政办,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用车;(2)经审核人员审核通过;(3)调度人再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度。

  若因紧急公务用车的,可事先同党政办联系,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使用公车人员要妥善保管随车证件(资料)、工具等,不得将公车借予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4、严禁公车私用情况,驾驶员不得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驾驶公车办理私事,一经发现并证实,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

  行承担,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公车的维修、报废、过户、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

  保险等业务,由党政办统筹协调处理。

  6、使用公车前,需先对车辆油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油料不足时,要事先同党政办联系,登记油卡表,再持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公车油卡仅限于公车加油,不得用于私车。

  7、每次公车用油卡加完油都要打印小票,并同油卡一起交回党政办进行结算登记。不用镇公车油卡加油或加完油不打印小票的,概不承认此次加油结果,由加油人自行承担。

  第五部分:饭堂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招待订餐前必须征得镇主要领导同意,再提前通知党政办安排用餐(1.若需安排中午用餐,需于当天早上9时前报备党政办;2.若需下午用餐,需于当天下午3时前报备党政办)。

  2、公务用餐一般以安排在镇饭堂用餐为主,同时填写好《英利镇人民政府食堂用膳报销表》及《英利镇饭堂公务接待、加班供餐结算表》交予党政办;若确需在外用餐(陪餐人数不得超过用餐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用餐标准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各办分管领导要提前向镇主要领导报备,且经同意后,报党政办安排用餐,同时要填写好《国内公务接待呈批表》交给党政办,并注明具体事由、接待单位、人员数量等。

  3、各办公室接待来往公务人员须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并按规定标准开支(早餐5元/人,正餐30元/人),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原则上是以业务对口方式安排相应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陪餐。

  4、我镇工作人员在饭堂就餐,用餐标准为:早餐3元/人,正餐8元/人。采取分餐形式进行用餐,用餐人员需于前一天晚上9时前在“英利镇饭堂用膳订餐群”接龙订餐,未当天订餐人员,不得当天在饭堂用餐。

  5、在饭堂用餐人员应每个半个月向饭堂师傅核查及结算餐费。对于不配合交纳餐费人员,将被禁止在饭堂用餐。

  6、饭堂使用的配料、煤气、用电及设备均由镇提供,物资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在定点供货点购买,煤气由固定加气点供应。购买饭堂物资费用经党政办核算后,定期向供应方付款。

  4、我镇用餐接待标准严格按照《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部分: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范围为正常办公所需日用品。凡归口镇财政列支经费的办公用品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

  2、各办公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填好采购申请表,经由分管领导复核后,报采购小组审核同意,提交至镇主要领导签批,再交至党政办汇总转财经办采购。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表由采购物资的部门填写完后,再分别提交至党政办、财经办及财会办公室保存。

  3、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汇总后,每月集中采购2次。

  4、采购物资集中存放在党政办,各部门按需领取。

  5、因工作需要须购置大宗办公用品的,按费用开支审批权限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