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英利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日期: 2017-10-11 09:12: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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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英利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责任,促进河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湖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乡镇所在地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以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2020年底,我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达到Ⅱ~Ⅲ类水标准;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全镇基本消除劣Ⅴ类Ⅴ类水体;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落实空间管控,加强梅坑河流域管理保护,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6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有效遏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城镇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配合县委、县政府完成辖区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组织体系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镇级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河长制办公室,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河长制议事协调的办事机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落实工作职责,办公室主任由梅坑镇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国土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的实施。

(二)构建河长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镇设立第一总河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设立总河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设计村级河长,由各村(居)负责同志担任。流经各行政村内主要河湖,分别由镇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和村(居)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本机河长。各村可根据实际落实河道管理员,原则上每名河道管理员负责各行政村河道管理工作,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调整配置。

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见附件。

(三)明确工作职责。

1.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行河长制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水管所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规划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乡镇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镇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镇农业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协助专项监督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各地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2. 河长职责。镇第一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总河长、副总河长协助第一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各村级河长是所辖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3.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村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察、验收、信息共享等工作。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

各级河长及时上报所辖河湖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确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职责,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长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镇有关单位、各村要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跨界河流断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同时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对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数字河流”平台,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及时上报,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长制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制年度考核考评及奖惩办法,逐级开展考核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城乡环境提升指挥部考核内容,并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附件

 

英利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一、英利镇镇级总河长名单

第一总河长:程会荣(镇党委书记)

总  河  长:邓斯文(镇长)

副 总 河 长:蔡倩燕(镇党委副书记)

            陈开略(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鸿党委委员

朱钧鸿(党委委员)

邝道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二、英利镇镇级河长及村级河长名单

序号

镇级

村级

河湖(段)名称

总河长职务/河长职务

1

英利

 

英利全河段

程会荣(镇党委书记)

2

英利镇 

 

英利河全河段

邓斯文(镇长)

3

 

六角村 

两河合口至第二桥河段

温汉池(村书记)

4

 

宾禄村 

第二桥至尖山桥河段

 均(村书记)

5

 

三唱村

尖山桥至西湾第四涵河段

周发玉(村书记)

6

 

英益村

西湾第四涵至英益桥河段

何妃操(村书记)

7

 

排寮村

英益桥至月墩排水涵河段

 谊(村书记)

 

 

 

三、2017年英利镇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地

水库类型

行政责任人

技术责任人

姓名

现任党职务

电话

姓名

电话

1

狮子岭水库

英利

小(一)

陈开略

党委委员副镇长

13802346861

潘七

13729187300

2

曾家水库

英利

小(一)

朱钧鸿

镇党委委员

13822560689

何妃号

13536416389

3

那卜水库

英利

小(一)

邓斯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02346239

林沃

13553510901

4

英峰水库

英利

小(二)

蔡倩燕

党委副书记

13590070943

柯梅英

13692332210

5

东塘水库

英利

小(二)

曹康文

党委副书记

13659794168

黄有宏

13729115298

6

北拱水库

英利

小(二)

蔡  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13809735669

陈来明

1341495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