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雷州市委办公室、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我镇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加快建设县级森林城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我镇党委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以扩绿、提质、增效(即:扩大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三大效益)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切实保护好我镇的青山绿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森林生态屏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体系,形成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分管同志分片负责,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高效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
(三)坚持依法治林、制度创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我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围绕“跨越四道坎”和“打赢五大会战”战略机遇,发挥优势,主动对接,深入推动林长制工作。针对我市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森林生态品牌,实现全镇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
(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利用森林资源,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
(六)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实施
三、目标要求
到2022年6月底,全镇基本建立市、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英利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立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逐步实现雷州市“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两级林长体系。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副主任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建立林长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镇林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晓强同志担任。
(三)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人员由镇、村落实,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做到全镇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四)工作职责。镇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林长办公室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查、验收、信息公开等工作。
基层监管员一般由挂钩到村的镇负责同志或工作组人员担任,负责监督该村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和监督护林员落实巡护工作。
护林员负责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和巡查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责源监管。建立健全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木麻害虫黄星天牛、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
(三)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县级森林城市创建,以高质量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打造国土绿化新优势。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动国土绿化行动。精准化实施森林碳汇工程,集中对城镇周边、沿海基干林带、大中型水库周边、高铁和高速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补植套种相结合,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对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区、工矿废弃地、山体滑坡创面等重点区域的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力度,提高乡土树种占比,扎实推进东海岸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显著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生态。
(四)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保障我市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明确镇各类自然保护地执法主体,建立自然资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联动的综合执法合作机制。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六)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 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智慧林长平台”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市林业信息化系统互通、数据互通,实现全市林业“一网通管”。同时,依托智慧林长平台,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七)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我镇实际完善林业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八)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组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管护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以及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核问责。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建立健全市林业主管部门林长制工作督导机制和市林长制办公室的约谈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强化林业法治保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加大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林业和林长制工作,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探索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镇党委和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完善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活动,加强林业法制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全社会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共同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