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根据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巩固前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靶向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合法利益,根据《雷州市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再延长2年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见底”,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平台数据整合、分析研判、价值挖掘、监控预警的作用,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建设,激活数据赋能“三资”监管的实效,全面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基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5类问题,以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村(涉农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2024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紧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抽取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质量。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互通、问题反馈、线索移交机制,广泛收集线索,深入挖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的“微腐败”问题,及时移交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配合严肃查处一批损害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全面推进集体资产精准清查。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办统筹指导,镇、村、组具体实施。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全面精准清查,查漏补缺,严防漏报瞒报,并建立台账清单,全面推进账务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同时组织开展清查数据线上审核和实地核查,采取纵横向对比、逻辑关系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通过村务公开栏、信息化平台等及时做好清查结果公开公示,开通专门渠道接收群众反馈,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防漏报瞒报。
(三)全面推行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管。按照全量、全流程、实时监管的工作要求,依托“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持续推行录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三项数据并逐月月结财务账套,全面整治“三无”组织,提高数据质量;组织农民群众注册登陆,通过省平台向农民群众提供收入支出、收益分配、债权债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交易管理等信息查询服务,并通过监管平台及移动端、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规范信息公开,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机制和监事会监督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优化举报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全面实施集体资产“一张图”管理。依托“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上图并实施“一张图”管理,推动资产精准清查与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工作相衔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资产四至位置边界,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上图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指引在区域正射影像图的底图上辨别资产边界,做好标记、绘制等工作,形成资产的地理空间数据,并以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系统中的资产总量、边界、类型等校验精准清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现账实相符、账图相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可视化管理,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源要素配置、乡村人才引育、资产价值评估和增值潜力挖掘、闲置资产盘活等提供数据支撑。农村集体资产上图工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全面推行集体“三资”平台交易。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明确网上平台交易流程和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粤农交”等全流程网上平台交易,推动农村集体合同已到期、闲置和通过专项整治收回的资产资源纳入网上平台交易,助力农村集体“三资”溢价增值。严肃查处违规线下交易行为,防止暗箱操作。
(六)全面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法治轨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的制度规范。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全面落实组账村监镇代管。
(七)全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机构机制。指导村、组两级配优配强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制度,为农村集体“三资”提供支撑。镇政府细化压实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财政和经济发展办、村组及驻村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组织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交易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农村基础网络设施条件建设与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相关平台正常运行。构建平台监测预警、镇政府及时监管、审计监督随后、纪检监察督导的工作网格。建立健全乡村运营机制,推进专项整治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鼓励和支持镇、村成立强村富民公司,充分发挥农村资源优势,盘活农村资产,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
(八)全面强化集体“三资”监管政策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镇培训到村、村培训到组”层级培训,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财务等业务培训,提升各级干部、换届后村“两委”新任干部和村群众代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通过横幅、宣传画、宣传栏、公开信、明白纸、应知应会手册以及微信群、小视频、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再延长2年,关键在2025年。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完成)。部署启动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部署落实。同时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整治内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等,要积极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二)重点工作推进阶段(5月下旬-11月底前完成)。11月底前,对照本工作方案明确的8项重点工作,统筹组织推进,实行“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见到明显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省、镇部署,及时报送深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信息上下畅通。
(三)实地督导阶段(5月下旬-11月底前完成)。镇纪检监察办、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财政和经济发展办等部门将组成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中马虎应对、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深推进、真落实,确保整治实效。
(四)建章立制和全面总结阶段(12月底前完成)。各村(社区)要结合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领域长期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一批酝酿成熟、机制完善的“三资”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梳理一批典型案例,于12月30日前报送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和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办。
四、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协调联动财经、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对遇到的共性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财经部门:加强对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全面推进财务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政策落实,推动责任落实,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规划建设部门: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清查核实中协助做好与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发展数据核实比对,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地理信息图版等成果,全面摸清核准农村集体资源情况,并在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建设上提供必要影像图等支持。协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协调加强农村工程项目监督。
司法部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中支持提供法律资咨询与司法建议等,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治建设,助力“三资”专项整治的纠纷调解、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常态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良好工作办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保障,扎实推进深化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镇农业农村部门、财经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协作,组织下沉基层督促指导,开展驻村调研和业务培训;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工作调度和监测预警,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构建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强有力工作格办;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作用,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村(社区)要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任务“进度图”、具体“施工图”、人员“责任图”,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工期、督查倒逼落实,及时掌握推进进度。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工作进度并上报。
(四)加强考核激励。加强激励和约束,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得力、成效明显的村(社区),予以典型推介、通报表扬;对推动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村(社区),予以提醒督办、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