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机关单位、学校:
《覃斗镇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雷州市覃斗镇委员会
雷州市覃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覃斗镇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整治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雷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雷委办发电【2020】32号)文件精神,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辖区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及雷州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我镇党委、政府带领下,联合镇经济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管所、乌石交警中队、文化站和镇辖区所属学校等部门及各村(社)委会,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运输从业停车点(特别是我镇车站、出租车、旅游车停靠点),整治清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压实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三、整治和考核时间
自本方案制定之日起,即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进行整治,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进行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现成立覃斗镇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许海波(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组长:尹 省(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 组 长:吴卫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 兵(派出所所长)
黎定华(边防所所长)
成 员:尹海星(经济办主任)
陈柏呈(党政办负责人)
陈伟辉(综治办负责人)
李海惠(覃斗交管所)
符康玉(文化站站长)
陈光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符汉生(覃斗中学校长)
蔡会仁(中心小学校长)
邓 建 (农技站站长)
20个村(社)党支部书记
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尹省同志兼任主任,由尹海星、陈兵、黎定华和李海惠同志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专项行动工作和牵头各机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做好我镇近3年以来事故基本情况,重点管控对象的研判工作。
由我镇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和流沙边防派出所牵头,跟上级交通和公安部门联系查找我镇近3年以来交通事故资料,列出我镇违法长期(1年以上)未处理的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的客、货运运营车辆,根据交通局和公安局提供的资料,交管所要针对我镇近3年交通事故做好分析报告,于7月底前向我镇分管交通领导尹省委员汇报具体情况,然后我镇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利用4个月时间对重点管控对象排查和和整治。
(二)开展大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我镇辖区内的工程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货物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学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为更好整改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镇将安排各职能部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治:
1.企业安全制度检查方面
(1)摸排我镇存在运输货车、客运车、旅游车的企业,于6月20日前将全镇客运、危运、货运车分类列出具体车主信息,由交管所制作统一的检查情况表,安排乌石交警中队和执法交通中队每月对每辆客货运车检查不少于2次,列明检查内容,包括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安全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驾驶人教育培训、车辆安检维保、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奖惩等制度;企业、车辆、驾驶人营运资质报备,是否落实动态监管制度、行驶记录仪是否规范安装等情况,对发现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信号干扰屏蔽设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深挖设备来源,专项打击。【各村(社)、经济办、交管所、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乌石交警中队】
(2)于6月20前按职责统计全镇在用的低速载货农用车保有量情况。对失管失控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与交警部门上路联合执法。【各村(社)、农技站、乌石交警中队】
(3)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每周固定时间在校园范围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播放遵守交通安全工作,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交管所和派出所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镇村两级中小学校】
2.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方面
(1)、负责对路面的巡查,特别是我镇六高村委会路口到乌石和流沙分叉路口这段路,路边宽度狭小,要安排人员按时巡查,疏通车辆,避免堵车出现交通事故,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中小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各村(社)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扎堆垃圾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同时配合交管所对重点管控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各村(社)、各村(社)驻点领导、干部、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道班】
(2)、严把进出我镇辖区范围车辆,以大客车、危运车、货运车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打击酒驾、醉驾、毒驾“三驾”行为;开展农村地区货车、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车窗玻璃遮阳膜不达标、超员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然后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社)、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3)、组织我镇各油站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6月20日前拿出方案,利用1个月时间在加油站站点和全镇辖区范围内做好方案宣传,提醒客货运车司机油站加油制度,即到7月20日之后,开展“断油”行动,对无牌无证客货运车辆坚决不予以加油,从源头上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经济办、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
3.开展车辆“安全带”使用检查方面
(1)对辖区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司机和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交管所要制定检查制度,包括检测点和值班人员安排,每月定期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安全带佩戴例检工作,对佩戴不齐全的一律从严处罚。【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2)组织客货运车司机在村(社)委会或者镇政府五楼会议室观看一次佩戴安全带专题宣传,通过曝光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佩戴安全带的必要性,让安全带即是“生命带”的理念深入人心。【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文化站、各村(社)委会】
4.检查危运车辆方面
(1)由镇经济办牵头,在6月底前,组织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管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店铺和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核查过往车辆资质、车辆状况、从业人员资格等内容,依法查处非法灌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经济办、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我镇辖区限行区域和危险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路检力度,加强对省、乡道等车辆常规通行路线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沿途非法装卸危险品等突出违法行为。【经济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乌石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
5.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方面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镇辖区范围的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涉及货车超限超载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当月发生涉超载货运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辖区,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查处客货运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数量,降低超限超载事故发生率。【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6.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方面
(1)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工作,组织人员在6月底前,加强对省、乡道路、急弯陡坡、长下坡等路段路侧防护缺失,农村道路客车、校车通行路段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乏,两旁树木遮挡视线、交通标志缺失等道路隐患,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提示不全、各路段照明条件差等隐患情况的排查,然后交管所专业人员做好统计,于7月5日前向我镇分管交通的领导汇报,制定完善路口各类标志标线建设方案,交管所要联系各路口村委,全力配合公路部门,拓宽路口视距,修缮好各段道路基础设施、实行喇叭口改造和安装路灯,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各村(社)、经济办、交管所、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覃斗道班】
(2)负责集镇内覃斗市场以及路边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交管所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特别是对我镇路边店铺乱搭乱建全面清理。【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7.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我镇19个村和1个社区制定设卡路面执法方案,交管所和派出所联合行动清查,每天完成一条村设卡检查,利用20天严查严处无牌无证、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要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力量,全面排查农村有集中用工、有大量人员运输需求的经济组织,检查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及行驶路线安全状况。对发现违法问题的企业、经济组织,要立即上报我镇经济办和交管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停业整改,实行常态化管理。【各村(社)、经济办、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交管所要联合客运站、各村(社)负责人、有运输车辆的企业制定培训方案,开展重点驾驶人集中培训工作,我镇政府安排五楼会议室,分批组织举办安全驾驶培训班,对全镇辖区所有客货运驾驶人进行一次深度教育培训。联合我镇文化站,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比如利用拉横幅、“村村通”广播等宣传方式,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制定好宣传规划方案,报给我镇经济办,协调制作横幅等宣传标语,宣传要结合党建、扫黑除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特别要对客运站、客运车辆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各村(社)、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客运站、文化站】
(四)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各村(社)、职能部门负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属地责任,要提高担当责任,强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要求,对工作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不作为乱作为的职能部门导致道路隐患问题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追究各负责人责任。【各村(社)、职能部门】
2.实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三倒查”制度。重点倒查道路执法、道路隐患、农村“两站两员”或企业安全责任建设等方面情况。涉生产经营性死亡责任事故的,要开展深度调查。对每一起涉及摩托车超员的死亡事故都要倒查各村(社)、职能部门交通管理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死亡2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各村(社)、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经济办、各村(社)、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
3.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提请镇纪委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倒查。凡存在酒驾整治不到位、路检路查组织不力等问题的,一律倒查派出所和交管所部门责任;凡存在事故发生区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一律倒查交管所、派出所和经济办责任;凡存在市场监管失职,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等严重问题的,一律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凡存在校车超员、“黑校车”等问题的,一律倒查教育部门责任;凡存在农用牌车辆监管失职的,一律倒查农技站责任。【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经济办、市场监管所、农技站,中小学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工作。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担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三)落实信息报送、确保顺利推进。一是各(社)委会、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月10日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给镇经济办公室;二是各村(社)委会、职能部门要根据镇级方案制定符合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给经济办公室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初安排考核组,结合安全生产对全镇范围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