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覃斗镇防台风“卡努”人员应急转移避险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10-15 11:38: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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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委会、各机关单位

覃斗镇防台风“卡努”人员应急转移避险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落实

 

 

雷州市覃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15

 

 

 

 

 

 

覃斗镇防台风“卡努”人员应急转移避险方案

为切实做好台风“卡努”的防汛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台风“卡努袭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风防汛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转移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人员应急转移避险工作指挥部。

   长:梁采猷    党委书记

执行指挥长:柯振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挥长:陈理仁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 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黄思文 党委副书记

吴卫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小如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肖耀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人员转移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由镇驻村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成员由村全体两委干部组成。人员转移现场指挥小组负责宣传信息、人员转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

(二)实行交通管制。设置警示标志,对危险区的桥梁、道路等进行封桥、封路,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通行;对预定的转移路线进行疏通,确保转移路线畅通无阻。

(三)动员组织转移。人员转移现场指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指挥长带领人员转移现场指挥部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紧急会商后,立即入户动员督促、帮助指导群众进行转移,确保做到“十个百分之百”(驻点领导百分之百到岗在位,渔船百分之百回港避风,海上养殖人员百分之百安全返岸,居住危房人员和五保户百分之百撤离到安全地带,危险区域、低洼地段的人员百分之百实现安全转移,水库、堤围责任人和值班应守人员百分之百在岗就位,水库、水闸备用电源百分之百检测就绪,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百分之百到位,台风警报解除之前百分之百渔船、鱼排作业人员不能返排出海,百分之百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灾害事故)。工作人员分片到指定区域组织八类易受灾点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具体要求:①入户动员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②用手持话筒召集群众集体转移;③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预案指定的安全路线进行转移;④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群众必须有专人负责;⑤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⑥转移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分钟;⑦转移完毕后,必须清点人数,检查有无遗漏,并向现场指挥长报告人员转移情况。

(四)安置转移群众。妥善解决好被转移群众吃、住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积极做好被转移群众思想安抚工作,严防发生在警报未解除前出现人员回迁。具体要求:①对安置点进行监测,如发现险情应进行二次转移;②安置点必须具备基本生活条件;③对转移过程中受伤的群众要进行紧急救治;④防在警报未解除前发生人员回迁。

(五)信息上报与下达。保持与镇三防办的通讯联系,及时向上报告雨情、水情、风情、灾情及人员转移有关情况,传达上级防指预警预报及决策指令。未经现场指挥小组核实、组长同意,不能对外公布有关灾情、人员转移等信息。

(六)解除危险警报与回迁。根据气象、水文、国土部门预报测报和监测人员报告,报经镇人员应急转移避险工作指挥部同意,适时决定解除危险警报,引导被转移群众有序回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