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委会、各机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覃斗镇2018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雷州市覃斗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覃斗镇2018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和良好形象,根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生态建镇”和绿色发展战略,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高度,深入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为候鸟等野生动物创造安全栖息和生存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覃斗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柯振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理仁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小如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妃全 挂职副镇长
成 员:蔡月清 党政办负责人
陈有聘 农业办负责人
陈 兵 覃斗派出所所长
黎定华 流沙边防所所长
李海惠 交管所所长
郑堪碧 物业所所长
豪 诚 工商所所长
徐 驰 司法所所长
符汉生 覃斗中学校长
黄 勇 覃斗中心小学校长
廖道府 覃斗小学校长
陈 养 社区党支部书记
尹天期 流沙村党支部书记
姚石同 下海村党支部书记
廖 明 英岭村党支部副书记
何 林 海边村党支部书记
邱坎春 英楠村党支部书记
李 锦 塘边村党支部书记
符汉阳 讨泗村党支部书记
凌保川 凌新村党支部书记
黄 森 后洪村党支部书记
陈 朋 铺前村党支部书记
李 迪 山尾村党支部书记
黄 符 提交村党支部书记
黄 建 迈克村党支部书记
阮妃建 六高村党支部书记
邱 略 头和村党支部书记
陈 强 那金村党支部书记
李 民 卜立村党支部负责人
曾 钊 东港村党支部负责人
梁 劲 西岸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办,由陈有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三、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跨区域合作、多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以候鸟为重点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候鸟保护工作中,全面消除危害候鸟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候鸟栖息环境,力争实现辖区内无天网毒饵、流通无候鸟运输、市场无候鸟交易、饭店无候鸟经营、餐桌无候鸟菜式的“五无”目标,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安全栖息和生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四、工作内容
(一)全镇各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月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2节以上班会课或生物课,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至少编辑制作一期以保护候鸟为重点的野生动物保护专栏,在全镇掀起“小手拉大手”保护生态大行动高潮。
(二)镇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边防所牵头组织所有餐饮行业企业法人,上一堂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法制宣传课并签订《保护野生动物责任书》,承诺不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或其制品。
(三)各村(社)、各机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尤其是摒弃捕鸟食鸟传统陋习。候鸟迁徙季节,镇林业站要组织宣传车到圩区及各村、候鸟栖息地宣传;圩区各饭店门口要通过张挂横额等方式宣传,努力营造氛围。
(四)镇分管领导要牵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执法行动。工商所、物业所要经常在圩区、村农贸市场组织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市场上没有候鸟等野生动物交易。
(五)镇林业站、农业办要组织干部,巡查各村(社)张网捕鸟和捕猎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处理。
(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政府与各村(社)委员会、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主体。
(七)镇农业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查,尤其是督查各村整治张网捕鸟情况。
五、责任分工
(一)镇农业办负责协调组织制订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完善制度,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打击非法捕猎、宰杀、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专项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经常巡查督导并定期通报。
(二)镇工商所负责整治全镇所有农贸市场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对于3次及以上被检查发现存在经营、宰杀、客人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的餐饮单位,工商所必须依法停止其工商营业执照。镇物业所负责整治其所管理的市场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派出所、边防所、林业站负责查处非法捕猎、宰杀、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查处圩区所有饭店经营、宰杀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特别侦查打击在野外宰杀、加工、配送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一些非法分子收购、宰杀、配送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各村(社)负责整治本辖区所有非法张网捕鸟行为,负责取缔个别群众使用各种工具捕猎野生动物行为。
(五)交管所负责整治非法运输候鸟行为。
(六)镇宣传委员、教办负责对候鸟保护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保护生态意识,在全镇掀起无捕鸟、无杀鸟、无食鸟的“三无”行动。
六、责任追究
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跟踪督查各村(社)、各机关单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候鸟保护工作,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一)如全镇范围内群众张网捕鸟现象较多,饭店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普遍,农业办监管不力,追究农业办负责人的责任。
(二)如农贸市场出现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工商所监管不力,追究工商所所长的责任。如物业所负责管理的市场出现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物业所监管不力,追究物业所所长的责任。
(三)如圩区餐饮行业单位出现非法宰杀、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追究派出所所长、边防所所长及林业站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如发现非法运输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追究交管所所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