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覃斗镇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6-16 16:03:36
来源:雷州市覃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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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机关单位:

  《覃斗镇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雷州市覃斗镇委员会

雷州市覃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覃斗镇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整治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湛江市和雷州市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镇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中央、省、湛江市、雷州市安全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湛江市、雷州市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深化我镇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镇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及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我镇党委、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规范、职责明确的安全防范、管控、处置和保障体系,切实筑牢安全工作防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覃斗镇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海波(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 行 组 长:吴卫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思文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符汉生(中学校长)

  蔡会仁(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 :陈  兵(派出所所长)

  黎定华(边防所所长)

  尹海星(经济办主任)

  陈柏呈(党政办负责人)

  陈伟辉(综治办负责人)

  黄  伟(规划办负责人)

  陈绍孝(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符康玉(文化站站长)

  陈光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李海慧(交管所)

  徐  驰(司法所)

  尹豪龙(国土所)

  王  干(覃斗卫生院院长)

  王光勇(覃斗第二卫生院院长)

  20个村(社)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组,符汉生和蔡会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为了全面做好我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安全工作,由我镇党委、政府牵头,联合覃斗中学、教办、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文化站、国土所、司法所、交管所等职能部门,从预防学生溺水、学校交通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预防校园欺凌、学习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校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等9个方面抓落实。

  (一)预防学生溺水

  1.镇政府、覃斗中学、教办:

  (1)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覃斗中小学校长和哥幼儿园园长签订责任书。

  (2)通过每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课间广播等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身边真实发生、惨痛深刻的案例,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监护,防患于未然。

  (3)加强家校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安全监管,增强家长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各村(社)委会、机关单位:

  (1)负责对辖区溺水安全隐患进行彻底、严密的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特别要对容易发生事故的村边田头蓄水灌溉池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我镇8个沿海村委会,要组织“两委”干部对水库和海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增设防护栏,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港口对外开放;配合各学校加强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2)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发挥村民熟悉水情、民情的优势,推动防溺水措施向村民下沉。根据辖区内的水域特点,建立预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监督管理员队伍,落实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3)在夏季高温天气的每个节假日中午12时至14时左右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广播,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给村民及时提供降水、高温等监测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增强家长对青少年儿童溺水的预防意识。

  3.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覃斗卫生院、覃斗第二卫生院、流沙海警:

  (1)接到警情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开展救援、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相关调查工作;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常识。

  (2)配合镇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取石等行为。

  4.国土所、规划办

  (1)督促有关矿山业主对辖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

  安全管理,特别是我镇下海、流沙等沿海村委会、更加要加强管理,对开采砂、土资源遗留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协助经济办做好持证采砂、采土的安全管理工作。

  5.各学校:

  (1)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教室视频或者学校广播站等形式,开展“六不”安全教育。大力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明确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2)细化“五项”工作措施。一是召开一次预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范围覆盖到每一位师生。二是近期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三是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四是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通报近期以及过去发生的溺水事故案例,宣讲包括预防学生溺水在内的安全教育知识与技能,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五是组织人员对所辖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利用微信群、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家校沟通联系强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利用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案例制作动漫警示片,对家长进行警示教育。

  (二)学校交通安全

  1. 经济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

  (1)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行驶线路交通秩序,加大重点和高峰时段、路段巡逻力度和密度。交通复杂路段学生上下学时,安排民警或交管人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

  (2)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及农用车、报废车载运学生等违法行为。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骑摩托车以及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3)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及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2.镇政府、覃斗中学、教办

  (1)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立校车台账,做好校车管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增强家长与学生的交通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3.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管所、乌石交警中队:

  强化对我镇辖区监督管理,清理整顿镇区道路店铺违规占道行为;加大对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

  隐患路段排查整顿,特别是覃斗中学和中心小和机关小学校园周边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力度。

  4.各村(社)、覃斗中学、教办:

  (1)负责对辖区内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然后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校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站点建设调整方案,针对学校附近制定统一的校车和家长接送点,规范管理,有序上下车。

  (2)负责协调指导“村村通”广播、学校广播、拉横幅等宣传方式,加强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全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

  5.各学校:

  (1)负责本校(园)学生接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和家长接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

  (2)严格校车管理,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三)学校消防安全

  1.镇消防中队、覃斗中学、教办:

  (1)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各学校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对学校开展检查考核。

  (2)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发布消防安全知识、火灾警示案例、消防安全提示等,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3)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加强对学校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熟悉,熟悉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情况,

  对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检查。

  2.镇消防中队、文化站:

  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场所、酒店、大排档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聚拢酒店、宏娱假日酒店以及各种饭店和超市的消防加强管理。

  3.各学校: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统筹安排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校园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预防校园欺凌

  1.覃斗中学、教办:

  (1)统筹推进我镇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2)通过聘请法治专家、配备专门的德育老师等方式,

  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欺凌”“防性侵”等主题法治教育课,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明确行为边界。

  2.镇综治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1)与我镇辖区各学校定期开展校园欺凌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监管体制和预警机制,对存在校园欺凌苗头的行为要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主动报案和备案。

  (2)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综合治理,派出所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种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场所的清查,严禁违规允许未成年人出入,对可能发生校园欺凌的重点场所严防死守。

  (3)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将扫黑除恶和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相结合,积极发现和举报校园欺凌、性侵线索,告诫学生要杜绝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3.镇综治办、覃斗派出所、流沙派出所:

  (1)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

  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

  (2)加强学生出入宾馆、KTV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带领下自行入住宾馆(酒店)。强化派出所和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及法治宣传工作。

  4.镇司法所:

  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5.镇民政办:

  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志愿者团队、各爱心协会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6.各学校:

  (1)建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学校教职工岗位职责。

  (2)制定和完善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加强重点场所巡查,制定学生欺凌事件应急预案,畅通举报途径,设置学校接收投诉和举报学生欺凌的电话、信箱等。

  (五)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镇综治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交管所:

  (1)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加大对校园周边“黄、

  赌、毒”等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3)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管控。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排查管控校园周边高危人员。

  (4)负责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工作,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校设立警务室。

  (5)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我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维护校园周

  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

  (6)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运企业和场所,积极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7)加强校车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超载情况进行督查,严厉打击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2.镇综治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文化站:

  (1)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卡拉OK等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网吧的执法巡查,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

  (2)联合镇扫黑除恶办公室,加强校园及周边音像、

  书籍等出版物以及打字复印店等专项整治,坚决禁止不良或者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查处向学生销售淫秽书刊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3.市场监管所

  (1)加强巡查,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马路市场。

  (2)依法检查学校及周边食杂店、商店等经营主体资格,

  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检查食品进销货台账,督促完善进销货台账制度落实;抽测重点品种小食品,对经快速检测发现、不合格食品,责令下架退市。

  (3)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等不合格食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覃斗中学、教办:

  (1)协调各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3)抓好校园“三防”建设,按照标准,配备安保装备、

  安保人员。

  5.各村(社)委会、覃斗中学、教办: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村小学和幼儿园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

  (2)加大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投入,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在本村小学和幼儿园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6.各学校:

  (1)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2)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和网络文明教育,开展“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室”主题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在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

  (4)主动与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确定综治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发生事情后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六)学校食品安全

  1.市场监管所:

  (1)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小食杂店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者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等,是否存在采购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食品等行为。加强对“五毛食品”主要供货来源的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

  (2)加强监督抽检,规范核查处理。加强对“五毛食品”

  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查明问题食品流向、铲除生产源头。

  2.各村(社)委会:

  充分应用好“村村通”广播、拉横幅、宣传栏等方式,突出宣讲“五毛食品”的种类、可能存在的超标问题和长期食用的危害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家长和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

  3.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1)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五毛食品”、“三无”食品

  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清查,全面检查其生产经营区域和食品与食品原料库房,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

  (2)追查违法产品销售流向,捣毁生产源头,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4.镇经济办、教办、覃斗中学、市场监管所:

  (1)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

  (2)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工作能力。联合市场监管所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个学期联合相关部门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

  (3)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5.各学校:

  (1)利用微信、手机信息、黑板报、标语、横幅、LED屏、告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演讲比赛等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和引导家长教导孩子不要购买“五毛食品”及“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

  (2)实行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校舍安全

  2.镇规划办、国土所:

  (1)对在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帮助各校对已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制定加强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2)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巡查,经巡查、排查认为需要鉴定的校舍,指导学校制定维修、加固、改造等整治方案并加快实施。

  2.镇消防中队:

  负责组织和指导镇消防中队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参与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督促各地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各学校:

  经鉴定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停止使用的校舍,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发布安全预警,撤离学生,划定警戒范围,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

  (八)心理健康教育

  1.覃斗卫生院、覃斗第二卫生院、各(村)社卫生站:

  (1)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倡导儿童青少年保持健康心理状态、科学运动、充足睡眠、合理膳食等,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诱因。

  (2)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2.各学校:

  (1)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家人、爱国爱民的意识。引导学生绿色阅读、文明上网,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

  (2)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小学六年级、初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

  (3)设立心理辅导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要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4)消除存在以成绩看成长,以升学率论成败的教育误区,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帮教

  (5)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结合家长会等活动,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

  (九)意识形态安全

  1.镇综治办、覃斗派出所、流沙边防派出所:

  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和校园网络舆情建设和监控,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教育系统的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发现涉及校园意识形态安全的舆情事件,要及时管控并妥善处置。依法打击缠访闹访等非法上访行为。

  2.各学校:

  切实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时代内涵时代精神结合起来,运用新媒介,以学生乐意接受的方式融入学校教育,弘扬社正气,抵御歪风邪气。校园内禁止一切宗教活动和邪教迷信活动,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五、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安全综合整治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深入排查摸底阶段(6月16日至7月5日)

  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学校,整合力量,集中时间,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对涉及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为集中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11月10日)

  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我镇政府会召开总结大会、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对此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从行动之前存在问题、整治取得效果、下一步计划等几方面分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职能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排查,全面整治。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根据职责分工,分领域、分属地对本辖区内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社会反应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和学校每月28日前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镇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我镇覃斗中学、各村(社)小学、幼儿园和有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镇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发的地方,通过通报、约谈等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学校发生重大舆情影响较为恶劣的,或者本校发生2次重大安全事故或2人以上死亡特大事故的,上报市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对相关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