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中旬至10月下旬,湛江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3年2月8日,湛江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反馈我局在3个方面存在11个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我局党组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逐一排查、自查自纠,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湛江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我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11项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林豪育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1项问题,我局党组逐项讨论、逐一剖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湛江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责任传递到位。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坚持多措并举,聚焦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强化日常督办检查,对巡察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进度报表、现场督查等形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精心准备专题会议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自省、剖析根源,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整改工作的整改成效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学习。2023年以来在局党组会上已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下一步将继续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二)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发展政策理解不够深刻,贯彻落实城乡建设发展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针对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发展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刻,贯彻落实不够彻底的问题,认真对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发展政策情况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收紧验收标准,加快资金拨付,争取资金按时准确拨付到户,强化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方法,按时完成任务,加强与各镇(街)的联系,统筹协调、靠前指导、精心布置,督导逾期未报的单位,形成完整准确的台账信息。
(三)自身职责任务认知不清,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中未能落实牵头督导职责,部门责任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就加强对局股室职责的认知,理清各股室责任关系,及时牵头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展开培训,并下达任务要求。我局继续履行牵头督导的职责,及时传达部署《雷州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雷州市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要求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提升垃圾治理水平”任务。督促各镇(街)加大力度整治镇圩积存垃圾,建议市城综局充分利用闲置的垃圾转运车转运积存的垃圾,严格治理垃圾就地焚烧、就地掩埋的情况,杜绝收集点垃圾遍地、垃圾围村堆积发臭的现象。
(四)镇村两级PPP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镇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等大型乡村振兴项目均未按计划推进,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2023年2月,市政府召开镇级生活污水和镇级填埋场工作推进专题会议,我局针对镇村两级PPP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镇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等大型乡村振兴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积极自查自纠,整改履行主管责任不及时的问题。我局牵头实施《雷州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监督基投公司落实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加快复工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完成雷州市镇级简易填埋场整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移交至垃圾填埋场运维方进行日常运维。
(五)镇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管不严格,各镇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警示标识老化风化严重,垃圾填埋场设施未能及时维护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督促垃圾填埋场运维方更新维护硬件设施,更换相关镇级垃圾填埋场老化、风化的警示标志标识,及时处理垃圾填埋场周边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因暴雨冲刷的覆土沟壑,更换部分镇级填埋场的尼龙绳等各类老化设备。并要求其全面检查各相关镇级填埋场设施,排查漏洞消除隐患。
(六)未能积极盘活乡村振兴资金,导致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滞留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督促雷发集团加快施工进度,并招标了镇级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方,下步将继续沟通市财政局尽快使用盘活闲置资金。今后我局将按照《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管理乡村振兴资金,对不符合及没有意愿改造的危房改造户及时动态调整,以提升资金利用率。
(七)资金政策宣传重视不够,未能主动研究促进资金有效运行,导致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加大力度宣传资金政策,主动研究促进资金有效运行。及时宣传上级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政策。积极向市政府和湛江住建局申请县级配套资金及将各镇(街)社区农户纳入抗震改造范围,牵头各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动员群众按照村民申请、村委评议、镇级审批的方式推动抗震改造工作完成。
(八)部分危房改造对象明显已脱离贫困线,仍被列入帮扶对象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根据市扶贫办、扶贫工作组识别认定的精准扶贫户,遵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严格审核申请对象条件,并实时动态调整。
(九)危房改造标准把关不严格,出现了部分经改造后实际改造面积超出危房改造所制定标准面积或装修标准过高的农户
整改情况:我局针对危房改造标准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湛江市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粤扶组[2017]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镇对相关危房改造户进行自查自纠,现自查自纠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镇上报的自查自纠说明及局核查,未发现有“危房”改造后成“豪宅”的现象。
(十)危房改造验收不严格,部分验收表中仅有验收人员签字,检查结果与验收结果为空白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我局重新安排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并加强对验收人员的培训,全面检查危房改造实际成果,仔细核查、认真核实,全面检查危房改造实际成果,准确完整如实地填报了验收表的各个栏目并签字,确保了验收流程严格遵循相关标准。
(十一)未能及时对抽查的部分超面积建房的农户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根据《广东省扶贫领导小组关于湛江市2017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粤扶组〔2017〕12号)文件精神,我局已要求各相关镇对15户严重超面积建房的农户出具资金来源说明。今后的危房改造中我局将会同相关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超面积现象将及时制止。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整改成效。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为契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学习,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具体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同步提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
(二)坚持力度不减,全面完成整改。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而不懈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抓好。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经常性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经常进行跟踪问效;对于整改中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8814370 ;邮政地址:广东省雷州市雷州大道16号;电子邮箱:lz8819218@163.com。
中共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8月22日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