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湛江电厂迁建项目)》的批后公告
日期: 2023-09-06 16:22:01
来源: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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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0882202327;项目名称:广东省雷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湛江电厂迁建项目)于2023年9月1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审批表中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3年9月6日

  三、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湛江电厂迁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电力输配网络,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湛江市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该项目用地不符合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2.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7657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雷州市乌石镇那毛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

  3.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落实4.76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全部使用预下达规模,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雷州市、乌石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4.76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765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均保持不变;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涉及耕地0.7861公顷,将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不会对当地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本次预留规模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影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4.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9月1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