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宗地立案调查,经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闲置土地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坐落
用地
单位
合同
编号
土地面积
(公顷)
闲置
原因
批准用途
闲置时间
1
位于雷州市新城大道 23号、24号A、24号B
王仁进
XCDD2020002
9.1181
政府原因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年以上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