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由于近几年城乡规划相关业务内容和技术标准更新较快,为规范我市城乡规划专家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 使得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在综合考虑现有专家队伍的专业领域、年龄梯次和地域结构基础上,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的专家,补充雷州市级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条件
专家人选应为从事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在规划、工程、设计等行业一线工作,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三)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筑设计、交通、水利、工程造价、消防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熟悉专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的职责,能胜任现场踏勘、技术咨询服务、规范标准审查等工作,所在单位支持推荐专家参与雷州市城乡规划业务相关评审工作。
(五)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六)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二、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的专家填写《雷州市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辅佐材料均需同时提交扫描件)。专家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盖公章PDF版和可编辑文档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zsgtzyj@126.com;纸质材料邮寄至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股(地址:雷南大道55号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759-8838511,邮政编码:524200)。
(二)审核与公示。市自然资源局对推荐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遴选相关人员列入拟进入专家库的名单,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纳入雷州市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市自然资源局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三、专家库的管理
(一)专家库的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从事相关城乡规划项目评审工作。
(二)城乡规划相关工作涉及专家参加的,应根据工作类别和数量,按照涵盖不同专业类别专家的原则,从专家库中按3人以上单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随机抽取。专家抽取遵循回避原则,当抽取专家与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另行抽取。
(三)专家库专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专家资格,并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和本人,且视情况进行公开:
1.利用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有利益关系者通过审查、检查或验收提供便利;
2.为了个人私利和不正当目的,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提出与事实不符、违反科学的结论、意见;
3.连续三次不接受邀请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
联系人:林晓婷 联系电话:15813306324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1:雷州市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关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补充遴选市级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