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雷州市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地块位于雷州市白沙大道与西湖二横路交叉处,面积51113平方米,用途为教育用地。该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及第八条的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造成。
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现予以公示。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8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