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雷州市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地块位于雷州市水店207国道西侧,面积4236.3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 )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
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现予以公示。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8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