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雷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雷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52条,其中工作动态39条,部门文件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人类型为自然人,已按照相关要求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并按时办结。2022年,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往发布的所有条目信息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整合,强化信息平台维护,推动公开平台规范发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情况。根据领导分工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实行党组书记为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主要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大指导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依照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方面还有待加强。2023年,我局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和权威;(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着力创建群众满意、百姓欢迎的政数网站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雷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雷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雷州市政府网公众号管理部门,本年度按照要求加强市政府网站及公众号管理,结合集约化平台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对全市各有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平台发布稿件进行审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财务预决算等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